8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

  杨希(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行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陈春宁(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兴义分行被罚4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  第1张

中国工商银行兴义分行被罚4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  第2张

中国工商银行兴义分行被罚4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  第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