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报记者 田 鹏

  9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无锡锡山金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成功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发行期限3+2年,票面利率2.22%,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放保理款的形式支持无锡市锡山区等区域的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是江苏省首单、上交所第四单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

  事实上,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自推出以来,发行案例不断落地,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动能,成为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的新模式、新路径的有益探索。在此过程中,上交所多措并举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主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从市场情况来看,尽管政策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推出一系列支持措施,但受限于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缺乏足够抵质押品、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中小微企业仍然面临着不小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位市场资深观察人士告诉记者。

  对此,上交所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一直致力于探索一条基于中小微企业特点、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路径,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需要更多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2023年10月份,上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在整合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募集资金不低于70%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相比央国企,中小微企业存在资产规模小、单次融资金额需求小等客观现状,对中小微企业而言,通过直接发行债券存在综合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基于此,上交所探索性提出由业务上与中小微企业有着密切联系且资质相对更优的企业作为债券发行人,募集资金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形式。”一位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供应链核心企业、产业企业、金融或类金融企业、国家级开发区园区运营企业等都可以通过支付应付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与自身经营相关的方式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

  “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时期,中小微企业是创新的发源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可以有效加强对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例如,特变电工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我国大型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所属的输变电行业、新能源行业和新材料行业等处于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特变电工前期发行的5亿元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全部用于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特变电工公司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上交所表示,后续将积极发挥交易所市场功能,持续优化完善规则指引,强化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透明度,研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适途径和匹配产品;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加强投融对接,开展形式多样、功能丰富的债券发行人路演活动,提高融资效率;积极培育多元投资者,建立健全做市机制,进一步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多措并举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