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随着公司投资价值逐渐凸显,A股的回购蔚然成风。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18日,年内共有超200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回购额度居前的分别为药明康德的30亿元,海康威视的28.94亿元。此外,通威股份、三安光电等回购20亿元,宁德时代、顺丰控股、宝钢股份等其余7家上市公司完成超过10亿元的回购。

  而回购后的用途通常分为三种:股权激励、直接注销或保留为库存未来择机再售。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直接注销回购的股份可以减少流通股的数量,从而增加每股收益,对于股价的上涨是有利的。而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激励上市公司高管,并设定严格的激励条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海康威视再度大手笔回购

  10月18日,“安防茅”海康威视披露不低于25亿元的回购公告用于注销,以及不低于3亿元的控股股东增持公告。如若计划能够年内完成,海康威视的回购额将超越药明康德成为年内之最。

  海康威视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扬忠的提议,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不低于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本数)。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科也表示,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海康威视年内第二次回购股份。早在二季度内,公司就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这期股权激励在年内完成了回购注销,注销的股份数约9740万股,占总股本的1.04%,合计金额约为28.94亿元。

  作为全球安防龙头企业,海康威视产品涵盖了摄像机、录像机、存储设备、智能分析软件等多个领域,广泛应用于公共安全、交通、金融、能源等行业。公开资料显示,海康威视连续五年(2007-2011)以中国安防第一位的身份入选《A&S》“全球安防50强”。2011年名列IMS全球视频监控企业第一位,DVR企业第一位。至今,海康威视仍然保持着安防第一的龙头地位。

  截至10月18日,海康威视股价报收28.87元/股,股价较2017年峰值的65元回撤超过一半,当前总市值约为2666亿元,且公募基金的持仓比例也从最高超过18%跌至今年6月末的7.7%。

  走低的股价背后是较为疲软的财务数据。财报显示,自2010年上市至2021年,海康威视的业绩一直保持正向增长,但2022年其年度归母净利润出现近十年来首次下滑,尽管2023年重新回到增长轨道,但仍未恢复至2021年的水平。而2024年上半年,海康威视净利润再现负增长,现金流更是由正转负,销售净利率降至13.69%,创下近年来新低。

  此外,该公司近期的舆情也颇不平静。此前有媒体报道,海康威视内部有员工透露,该公司或将启动一项大规模裁员计划,预计裁员人数将突破千人大关。对此海康威视回应称,公司不存在大规模裁员,是经营策略调整,需要优化总部及重点销售城市的研发力量,因此相应调整了部分区域岗位设置。

  年内超2000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18日,年内共有超200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回购额度居前的分别为药明康德的30亿元,海康威视的28.94亿元。此外,通威股份、三安光电等回购20亿元,宁德时代、顺丰控股、宝钢股份等其余7家上市公司完成超过10亿元的回购。

  如若前述回购在今年实施,海康威视的回购额度将超过药明康德,成为年内之最。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上市公司和股东回购、增持股票,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每股收益和股票吸引力,改善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和财务指标等,增强投资者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近期行情的升温导致股价回暖,一些上市公司不得不调整原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如10月18日,金固股份公告,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7.84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2.15元/股(含),并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0月26日延长至2025年4月26日止。

  10月17日,长江材料也公告: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5元/股(含)。

  “回购贷”助行情升温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支持资本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此外,上市公司将股份回购之后,通常会有三种安排:用于股权激励、直接注销、保留为库存未来择机再售,且安排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直接注销回购的股份可以减少流通股的数量,从而增加每股收益,对于股价的上涨是有利的。而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激励上市公司高管,并设定严格的激励条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如果回购后的股份被保留为库存,将来可能会选择适时出售,这对投资者来说并不利。“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最好直接注销,或者进行股权激励。”杨德龙表示。

  “股份回购之后如果用作股权激励,相当于将存量股票重新分配,强化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与股东利益的联结,降低委托代理问题。而直接注销相当于减少市场上股票的供给,增加了市场上存量股份的获利空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