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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上海太和水(维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发布《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太和水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400万元到2100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35万元到1935万元。结合历史年报来看,从2022年开始,太和水由盈转亏,此后连续两年亏损,今年上半年依旧亏损,业绩情况不容乐观。除了业绩不佳,太和水还因违规披露定期报告,正面临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1年2月9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2023年7月12日,太和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3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6号),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二、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最终,太和水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被处以共计一百二十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2月9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太和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发,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太和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提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仍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太和水(605081):于2021年2月9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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