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在惠州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 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 70%。即在惠州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 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