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再购买新车。购买新车为燃油车的,价格5万(含)至15万元的补贴6000元,价格15万(含)至25万元的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含)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购买新车为新能源汽车的,在燃油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00元。

校对: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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